******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G5513长张高速新建赫山服务区项目核准的请示》(湘高速建〔2025〕53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八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人民政府办公厅请示公文呈批单〈关于在G5513长张高速公路沿线新建三对服务区的请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沙至张家界高速公路赫山服务区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湘交函〔2025〕105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400064号);************有限公司关于呈报〈G5513长张高速新建赫山服务区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的函》(中大设计函〔2025〕2号)。
三、核准内容
1.为优化长张高速服务区布局,提升长张高速服务水平,消除驾驶人员疲劳驾驶安全隐患,促进“服务区+产业”融合发展。同意建设长沙至张家界高速公路赫山服务区。
项目代码:2312-430000-04-01-407064。
项目单位:******有限公司。
2.本项目设置在长张高速K48处(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
3.本项目采用对称布置,为Ⅰ类服务区,用地面积约225亩,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综合服务楼、车辆维修站、充电站等设施。主线改造2.2公里,同步建设必要配套工程、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技术标准按《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建设指导意见》(湘交基建〔2024〕21号)、《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43/T922-2023)有关标准建设。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4亿元,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5.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6.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局部路段路线方案和服务区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2)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尽可能少占耕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把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排查控制工作,切实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7.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自开工之日起)。
8.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9.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10.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5月11日